各縣(區)委宣傳部、市直各有關單位、有關市屬企業:
為做好2025年度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按照省政工職評辦公室《關于開展2025年度全省政工人員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皖政評辦字〔2025〕1號)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人員
全市企事業單位中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專業人員。
二、申報條件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承擔起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職責使命。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思想政治工作,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學歷資歷和論文著作條件等,參考《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評定工作若干規定》和《關于政工專業職務評定工作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可從安徽文明網“政工職評”版塊下載,以下簡稱《若干規定》和《處理意見》)。
論文、著作須進行查重檢測,論文須檢測全文,即涵蓋標題、摘要、正文、參考文獻,專著須檢測全文,合著檢測個人撰寫部分。其中,論文僅認可第一作者,共同一作的需排名第一,通訊作者不予認可;論文一律以正刊原件為依據,對增刊、副刊、錄稿通知、清樣稿、復印件等不作為評審依據。推薦單位作為查重檢測的責任單位,應切實擔負起審稿職責,指定專人負責,論文著作電子版由推薦單位收集留存備查。
專業年限、任職年限均按周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以聘任周期5年為例,最晚聘任時間不得超過2020年12月31日。
根據皖人社秘〔2017〕304號文件,職稱外語(或古漢語)考試、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再作為職稱申報的必備條件,各單位聘用時根據情況自行掌握。
三、破格條件和優惠政策
破格申報條件參考《若干規定》和《處理意見》。
因公派出執行援疆、援藏任務1年以上人員申報高一級政工專業職務任職資格,對論文和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總結、經驗推廣總結等可替代論文;執行援疆、援藏任務滿3年以上人員,可提前一年申報高一級專業職務任職資格。
四、同級職稱轉評
其他系列職稱轉評同級別政工專業職務的,申報要求與正常申報相同。
五、時間安排
1.申報推薦(2025年9月中旬至10月上旬)。單位政工職評負責部門積極開展政工職評有關政策的學習宣傳,認真組織申報人員的考核工作,做好申報、公示、群眾評議、論文查重和考核推薦等工作。申報人管轄領域發生負面輿情,因處置不力導致重大負面影響的,不得推薦申報。
2.材料初審(2025年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單位政工職評負責部門做好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把好審核關。對不具備申報條件的、3年內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主要業務范圍不在思想政治領域的、個人主要精力不是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不得提交評審。
3.面試答辯(2025年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主要對申報人員論文、繼續教育專業知識、實際能力、業績、學術水平等進行評價,采用現場答辯公開進行,對面試答辯不合格者不予參加評審。
4.組織評審(2025年12月上旬至12月中旬)。各級評委會負責把好評審關,堅持評審條件和標準,嚴格履行評審程序,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評審工作。
5.審核發證(2026年2月底前)。省、市政工職評領導小組對政工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結果進行審核,重點是已評定人員是否屬于參評范圍和評定對象,是否具備申報資格或破格條件。對政工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結果審核無誤的,根據有關規定及時發放任職資格證書。
六、工作要求
1.規范評審權限。政工人員專業職務應由各級政工專業職務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不得擅自超越評審權限、擴大評審范圍,不得以行政會議代替評審會議。政工員、助理政工師的評定由各政工專業初級職務任職資格委員會組織開展,政工師的評定由各政工專業中級職務任職資格委員會組織開展,高級政工師任職資格由省政工職評辦公室開展評審。
2.加強推薦把關。申報對象的學歷、學位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中央組織部、人事部、教育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加強和規范干部學歷、學位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廳字〔2002〕4號)和《中組部關于干部學歷、學位檢查清理實施意見的通知》(組廳字〔2002〕9號)等文件規定辦理。晉升政工人員專業職務任職資格,其論文、著作應是取得現資格以來在報刊上公開發表的;轉評政工人員專業職務任職資格,其論文、著作應是在轉任政工崗位后公開發表的。申報高級政工師的,作品不得在申報同一年度集中發表。
3.落實評聘工作。評審工作結束后,對于取得專業職務任職資格并按照規定領取資格證書人員,各單位應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辦理專業職務的聘任手續,落實聘任人員有關待遇。
各單位要從加強和改進新時代思想政治工作的高度,切實做好政工人員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嚴肅紀律要求,認真執行全國和省、市有關職稱評審政策規定。對存在材料真實性把關不嚴、設崗條件認定不準、業績與能力審核標準不高等情況的,上一級政工職評辦可拒絕受理,情節嚴重的,將發整改函限時整改并通報。對在評審工作的任何環節中發現有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學術不端、提供不實業績學歷資歷材料等行為的申報人實行“一票否決”,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用人單位、推薦單位未嚴格履行審核推薦職責,放縱、包庇或幫助申報人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按管理權限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并報省政工職評辦備案。
附件:政工專業高(中、初)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報送程序及相關要求
淮南市政工職評辦公室
2025年9月9日
附件
政工專業高(中、初)級職務任職資格
評審料報送程序及相關要求
一、報送程序
高級政工師評審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25年10月9日,中、初級政工師評審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25年10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其中,縣(市、區)以下事業單位需設崗申報評定高級政工師的,應于2025年9月11日之前報市政工職評辦公室初審,經省政工職評辦公室核準后,方可申報。評審材料或報送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將不予受理。
評審材料應由主管部門負責政工職評的工作人員專人送達,申報人本人報送的不予受理。材料報送地點:淮南市山南新區政務中心A座10樓1048室。聯系電話:0554-6678458。
申報評定高(中、初)級政工師的評審費用,在報送材料時由申報單位統一在市委宣傳部財務室現場繳納現金(高級政工師繳費標準為300元/人,政工師繳費標準為160元/人,初級政工師100元/人)。繳費地點:淮南市山南新區政務中心A座10樓1060室。
二、材料目錄
(一)推薦報告
單位黨委(黨組)的推薦報告(需按模版出具,應帶有文頭文號公章,附申報人員花名冊)一式2份,申報人員花名冊電子版1份。
破格申報人員還需提供破格報告(需帶有文頭文號公章)一式2份。
(二)主卷材料
1.高(中)級政工師
(1)封面和目錄;
(2)《個人申報高(中)級政工師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
(3)《評審高(中)級政工師任職資格簡明登記表》1份;
(4)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申報表》1份;
(5)公示材料1份;
(6)群眾評議材料1份;
(7)組織考核材料1份;
(8)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
(9)中(初)級專業職務資格證書、聘書復印件1份;
(10)政工專業論文、著作復印件及知網查重報告(按發表時間先后順序排列;發表在期刊上的復印時需要帶有CN刊號的封面、版權頁、目錄、正文、封底,報紙上的需要帶有CN刊號的刊頭、版面號、正文。查重報告需經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核驗蓋章,申報人為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的,需上級主管部門核驗蓋章);
(11)主要獲獎(獎勵)證書復印件(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1份,此條針對破格申報人員。
2.初級政工師
(1)封面和目錄;
(2)《個人申報初級政工師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
(3)《評審初級政工師任職資格簡明登記表》1份;
(4)《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申報表》1份;
(5)公示材料1份;
(6)群眾評議材料1份;
(7)組織考核材料1份;
(8)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
(9)初級專業職務資格證書、聘書復印件1份(政工員申報助理政工師時提供);
(10)政工專業論文1份(1000字以上)及查重報告(查重報告需經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核驗蓋章,申報人為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的,需上級主管部門核驗蓋章);
(11)主要獲獎(獎勵)證書復印件(市廳級以上表彰、獎勵)1份,此條針對破格申報人員。
以上第1-7項及申報人員花名冊模板可從淮南文明網“通知公告”版塊下載。
(三)副卷材料
1.高(中)級政工師
(1)《評審高(中)級政工師任職資格簡明登記表》一式15份;
(2)《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申報表》一式3份;
(3)申報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
2.初級政工師
(1)《評審初級政工師任職資格簡明登記表》一式5份;
(2)《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申報表》一式3份;
(3)申報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
三、原件審核
學歷學位證書、任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任證書、發表作品、獲獎證件等須提供原件,現場審核后退回。
四、申報中級政工師論文報送要求
1.論文需用A4紙正反面復印,主卷外另附5份。
2.期刊復印:①封面;②帶有CN刊號并且有主辦單位頁面;③目錄(有本人論文的目錄);④論文正文(全文復印,字跡清晰,標明字數);⑤封底。
3.報紙復印:①帶有CN刊號的刊頭;②版面號;③論文正文(全文復印,字跡清晰,標明字數),以上內容均復印在同一面上。
五、委托評審
需委托評審政工師的市或省直單位,應出具委托評審函(需帶有文頭文號公章)一式2份。
六、其他要求
1.所有證書材料復印件,均須由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驗真實性,并在復印件上簽字、加蓋公章。
2.獲獎證書、論文作者系筆名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驗真實性,并簽字、加蓋公章。
3.推薦報告和主副卷材料應統一打印,主卷材料按目錄順序裝訂。其中,《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申報表》中的業務工作報告不超過1000字,重點突出思想政治工作業績,主要包括本人開展的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政工隊伍建設工作、培育選樹的典型人物受到表彰情況、發表思政論文或者出版思政著作、本人承擔的基層宣講與事跡報告等集中性思政教育活動任務、獲得的思政工作表彰獎勵等內容;組織考核材料不超過500字;群眾評議材料不超過200字。
(1)紙張大小:一律用A4紙打印(相關材料復印件可按一定比例放大或縮小)。
(2)打印字體及字號等:
主標題——方正小標宋,二號
正文中一級標題——黑體,三號
正文——仿宋,三號
字間距:標準
字符間距:固定值31
(3)《評審高(中、初)級政工師任職資格簡明登記表》需正反打印在1張紙上。
4.主、副卷按照要求貼好照片,另外提供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背面注明參評人員姓名、申報類型)。
1.主卷封面和目錄
2.個人申報高級政工師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
3.評審高級政工師任職資格簡明登記表
4.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申報表
5.公示材料
6.群眾評議材料
7.組織考核材料
8.推薦報告模板
9.申報人員花名冊